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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構造要求
一、立柱支撐要求 1、立柱底部應實木板,并在縱橫方向設置掃地桿。 2、立柱底部支承結構必須能夠承受上層荷載,當樓板強度不足時下層的立柱料不得提前拆除,同時應保持上層立柱與下層立柱在在一條垂直線上。 3、立柱高度在2m以下時必須設置一道大橫桿,保持立柱的穩(wěn)定性;當立柱高度大于2m時,應設置多道大橫桿,大橫桿步距為1.8m 4、滿堂紅模板支柱的大橫桿應縱橫兩個方向設置。同時每隔4根立柱設置一組剪刀撐,由底部至頂部連續(xù)設置。 5、立柱的間距由計算確定,當使用鋼管扣件時,間距一般不大于1m,立柱的接頭應錯開,不同一步距內(nèi)和豎向接頭間距大于50cm。 二、支撐梁、板的支架立柱構造與安裝規(guī)定支撐梁 1、梁和板的立柱其縱橫問間距應相等或成倍數(shù)。 2、木立柱底部應設墊木,頂部應設支持頭;鋼管立柱底部應設墊木和底座,頂部應設可調(diào)支托、U形支托與楞梁,兩側問如有問隙必須楔緊,其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于200mm,螺桿外徑與立柱管內(nèi)徑問隙不得大于3mm,安裝時應保證上下同必。 3、在立柱底部距地面200mm高處;沿縱橫水平方向應按縱下橫上的程序設置掃地桿,掃地桿與頂部水平拉桿的間距在滿足模板設計所確定的水平拉桿步距要求條件下進行平均分配,確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處縱橫向應各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在8-20m時在最頂步距兩道水平拉桿中間應加設一道水平拉桿,所有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軍。當無處可頂時應在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線式剪刀撐。 三、采用扣件式鋼管作作立柱支撐時,其構造安裝規(guī)定采用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 1、倒管規(guī)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2、鋼管支架立柱問距、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掉的設置應符合支支板的支架立柱構造與安裝規(guī)定的要求,當立柱底部不再同一高度時高梁、板的支架立柱構造與安裝規(guī)定處的掃地桿應向低處長不小于兩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米,立桿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米、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nèi)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川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種接頭中心距主節(jié)點不宜大于步距的三分之一。 4、嚴禁將上端的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5、滿堂模板和共享空間模板支架立柱,在外側周圈應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xù)式剪力撐;中間在縱橫向應每隔10米左右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xù)式剪刀撐,其寬度宜為4-6米。并在剪刀掉部位的頂部、掃地桿處設置水平剪刀撐,剪刀撐桿件的底端與地面頂緊,夾角宜為45~60度。當建筑層高在8~20米日時,除應滿足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在縱橫向相鄰的兩豎向連續(xù)式剪撐中間處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撐,當建筑層高超過20米時,在滿是以上規(guī)定的基礎上應將所有“之”字掉撐全部改為連續(xù)式剪刀撐。 6、當支架立柱高度超過5米時,應在立柱周圍外側和中間有結構的部位按水平問距6~9米、豎向間距2~3米與建筑結構設置一個固結點。 |